關于實驗室及相關機構、檢驗機構
簽發(fā)電子證書附件有關事宜的通知
認可委(秘)〔2017〕79號
各有關機構和評審員:
為了提高認可結果獲得的及時性,促進認可結果利用的便利性,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開發(fā)了實驗室及相關機構、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有關機構)電子證書系統(tǒng),改變認可證書附件的發(fā)放方式。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經(jīng)CNAS秘書處決定,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評定批準的初評、復評 、換證復評、擴項評審的機構,在CNAS正式公布機構能力范圍后,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CNAS實驗室檢驗機構認可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中的《證書附件打印使用說明》的提示,自行下載打印證書附件,并保存不同階段完整電子版認可能力范圍(證書附件),待有關方面的核查,CNAS秘書處不再發(fā)放紙質版證書附件。
二、有關機構應保證能力范圍的真實性,評審組應確保填報的結構數(shù)據(jù)準確性和嚴謹性。同時CNAS秘書處在認可決定批準當日將相關機構的信息和能力范圍預公布在官網(wǎng),并以電子郵件形式通告相關機構;相關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對本機構預公布信息和能力范圍的一致性與正確性進行核對,并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照要求及時反饋。
三、對于已實現(xiàn)能力范圍結構化的機構提出的變更申請,紙質版證書附件不再簽發(fā);對于能力范圍未實現(xiàn)結構化的獲認可機構,證書附件的發(fā)放方式不變。
四、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新舊版本的認可證書附件具有同等效力,2019年6月30日后舊版證書附件自行作廢。
操作過程中如遇問題,請撥打電話:010-67105457/010-67105399,或者發(fā)送郵件至:kuiy@cnas.org.cn,yangl@cnas.org.cn。
特此通知。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
2017年9月25日